中国欲约束网企不当竞争行为
2021/09/15 | 媒体 《华尔街日报》网站 | 收藏本文
中国发布了新的指导意见草案,将禁止该国互联网企业实施反竞争性行为,比如以不正当方式屏蔽竞争对手平台等,从而扩大了北京约束强大科技行业的努力。
这一由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指导意见包含了详细的清单,列出了监管部门认为可能损害互联网用户权益和限制市场竞争的违规行为,包括控制用户流量、屏蔽竞争对手产品和歧视性定价。在政府官员向中国科技巨头和其他企业施压,要求它们彻底改革经营、接受竞争并重视社会公益之际,这是一系列监管行动中的最新举措。
新指导意见旨在将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一些内容予以明确。香港大学法学副教授张湖月说,这一指导意见将使中国的反垄断监管部门能够更快地采取行动监管数字经济。张湖月说,它将简化打击此类问题的程序,因为与现行框架相比,它将降低所要求的举证责任。
其中的清单特别提到了中国科技行业的一些做法,包括强制排他以及对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实施屏蔽。阻断外部网站流量的惯常做法也因为阻碍市场竞争而受到了审查,这促使一些大型科技企业考虑作出改变。以前,像微信这样的腾讯旗下平台通常不会允许竞争对手阿里巴巴的平台链接——比如支付宝和淘宝出现,反之亦然。现在,这两个竞争对手正在考虑降低此类壁垒。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草案指出,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影响用户选择或获得其他经营者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这可能包括欺骗或误导用户点击指向经营者自身产品或服务的链接,调整搜索结果中的自然排序位置,或是在用户不知情或不同意的情况下安装和运行应用程序。
经营者还将被禁止通过收集、分析交易相对方的消费习惯、信用状况等个人数据,就同一产品向不同的消费者提供不同的价格。中国企业已迅速采取行动以遵守监管部门不断变化的要求,承诺纠正突出问题并遵守新规。